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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好智多破产奇案 虚增债权贱卖资产 普通债权人求告无门
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早已停工烂尾多年
位于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与百灵路交汇处的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內,10栋工业用房停工
如今,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已“城头变幻大王旗”,10栋在建工业用房及工业用地被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1.07亿元的价格通过拍卖程序取得,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将被打造成宜昌自贸区核心片区。
在宜昌当地国资企业低价接盘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延续3年多的破产清算奇案,项目最初的操盘手——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好智多公司”)法定代表人闵连坤也从“中国第一个登上联合国讲坛的女企业家”跌落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嫌疑人,目前相关案情还在依法侦办审查环节。
好智多公司法定代表人闵连坤 图片来自于网络
在经历喧嚣过后,好智多公司也因大肆对外举债开发,公司实有资产仅1亿多元,担负外债8亿元多,债权大幅增加7亿元,最终资不抵债先后进入了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经审核确认的债权共有221家,债权总额高达8.24亿元,但资产拍卖变现的1.07亿元在扣除税金后只有9139.88万元,4家优先债权受偿金额达7214.39万元,位列第三顺序的200多名普通债权人债权总额高达7.71亿元,分配金额只有1371.11万元,分配比例约为2%,导致巨额借款无法收回,面临着个人破产、家财散尽的悲苦境地。
另外,据谢家祥、赵同想等多位债权委员会成员反映,在好智多公司破产过程中,文乾峰借用重庆市垫江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垫江公司”)资质个人承包工程,并通过虚报工程款等方式享有优先受偿权,直接给普通债权人带来近4000万元的损失。此外,好智多公司还被指通过伪造职工债权、虚报职工人数和工资等方式享有优先债权,侵害了众多普通债权人利益。
而在破产清算程序方面,破产管理人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也被指存在多项违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部分财产尚未处置且部分债权还在多起诉讼中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处置资产进行分配,程序严重不合法,亟需相关部门介入监督、纠正,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
从“登峰造极”到跌落谷底
闵连坤,一个自称“中国第一个登上联合国讲坛的女企业家”,她领办的企业被联合国授予“国际绿色经济发展示范企业”,好智多系列产品被联合国认定为“绿色环保健康”产品;根据“药食同源”概念又生产出好智多千杯少饮料,并于2010年7月获得上海世博会国际“千年金奖”。
2012年,世界名人网在一篇文章中如此介绍闵连坤。闵连坤自诩为“大山女儿”,靠种植、加工天麻起家,为扩大生产规模先后注册成立了好智多生物科技公司和好智多神农植物酒业公司(下称“好智多酒业公司”),通过研发生产好智多千杯少饮料和好智多神农植物精华酒等希望能在生物科技领域有所建树。
另一篇题为《闵连坤:登峰造极好智多》的文章中也称,闵连坤从一个地道的农家姑娘,成长为当今国内植物精华饮品产业的领军人物。如今,她又立下宏愿:建设一流的工厂,生产一流的产品。
登上“联合国讲坛”、领回“联合国大奖”,让闵连坤在宜昌名声大噪,一个更大的扩张野心也由此开始筹划。2012年8月6日,计划总投资6亿元,占地面积300亩的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在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破土奠基。据当时《三峡晚报》报道,宜昌市时任书记、市长、宜昌高新区书记等主要领导现场参加奠基仪式。
根据闵连坤最初的设想,好智多生物科技园除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厂区外,还将打造为集现代高科技生物产业园、现代旅游观光式绿色发展产业园、现代神农文化展示园为一体的绿色经济示范园。
但是好景不长,头顶多个光环的闵连坤及其好智多公司在正式举行奠基开工仪式不到3年后,即因大肆对外举债建设从登峰造极跌入谷底,面临着资金短缺、债务高举的发展困境,导致公司从2015年起停止经营,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债务纠纷泥潭。
一份宜昌市委办公室下发于2014年6月27日的《综合信息摘报》显示,(好智多公司)由于项目自持尚未形成,难以取得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所需投入除企业自有资金外,相当部分依赖民间借贷,几年来高息融资造成的包袱越来越重。
根据当时的审计结果,截至2014年4月,好智多公司所欠债务本金6100万元,加上国家法定利息6025万元,债务本息确认为1.21亿元。彼时,公司资产已形成2.65亿元,尚未达到资不抵债的条件。
不过,在当地企业解困专班多方努力下,好智多公司并未完成企业自救。最终,好智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先后进入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根据宜昌中院2018年9月27日下发的裁定书,该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大额债权人同意债转股,经过重整具有恢复正常生产的原因,最终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地评报字【2018】第41号)显示的评估结论为,好智多公司申报整体资产评估值为2.32亿元,负债评估值为3.43亿元,净资产评估值-1.11亿元,已经资不抵债。
此后,宜昌中院指定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管理人,并由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龙菊担任管理人组长。此后的2019年8月9日,宜昌中院再度下发裁定书,将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合并重整,理由在于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一人(即闵连坤),并未完全独立运营,资产、运营、财务、人员混同,债权债务分开清理极为困难。
因债务人及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宜昌中院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裁定,终止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两家公司破产,最终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
至此,由闵连坤一手打造的好智多公司和举债建设的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正式停摆,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和后果才刚刚开始。
据介绍,针对闵连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21年1月15日,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代表向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控告,2021年4月26日,该局才给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2021年11月18日,该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此后,代表对上述结果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并被受理。2021年12月22日,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下发通知称,经审查,因案情重大、复杂,已决定延长复议期限,将于2022年1月22日前给出复议结果。该案从报案到延期复议,时间竟长达1年之久,众报案人愤愤不平,质疑当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债务“滚雪球式”增加7亿元
在进入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过程中,好智多公司所负债务也“滚雪球式”快速增长。
根据多份权威资料,好智多公司从2014年4月份的负债本息1.21亿元增加到2018年9月27日破产重整时的3.43亿元;2019年8月9日,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合并重整后,管理人审核核定217家债权人,核定债权总额大幅增加到6.32亿元;2020年10月28日,在管理人出具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经审核确认的221家债权总额一度又增长至了8.24亿元。
让普通债权人难以理解的是,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园早在2015年就已陷入停工中,此后并未增加任何投资,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合并重整后公司本息负债缘何从2014年的1.21亿元飙升至8.24亿元?大幅增加的超过7亿元债权来自于哪里?又是否被投入到了项目建设之中?在此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债权以分羹蚕食可供分配财产的问题?
债权委员会成员指出,在好智多公司破产案中,文乾峰以威逼胁迫的方式与闵连坤签订了《好智多生物工程付款明细》《对账函》和《补充协议二》,虚报工程提前竣工时间,虚报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800多万元,损害了其他广大普通债权人利益。
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认为,重庆垫江公司与好智多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虚假的,申报的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首先,重庆垫江公司申报债权的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依法不能作为认定债权的依据。其次,文乾峰以重庆垫江公司名义与好智多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公章涉嫌伪造,并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其工程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对于这一说法,闵连坤也在2021年1月2日所作的询问笔录中称:“2016年9月1日文乾峰叫我到仲裁委,补了《对账函》等三份文件,增加了800万元的利息。”闵连坤称,上述三个日期不同的文件“是同一天签的”,最初其不同意签字,文乾峰威胁说“你在北京招商,工人跑去一闹你招商就招不成了”,无奈之下闵连坤就按他的意思签了。
判决书也显示,重庆垫江公司表示根本没有给文乾峰下发任何委托书,委托书是他人伪造的,文乾峰也自认与重庆垫江公司只是挂靠关系,是好智多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然而,在宜昌中院2021年11月26日公布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明确,重庆垫江公司建设施工优先债权高达3954.96万元,清偿分配比例100%。在第一次分配总额8651.32万元中占比接近一半。而可供对比的是,作为第三顺序的217笔普通债权的清偿金额合计仅为1371.11万元,分配比例仅为2%。
这也意味着,此前给好智多及闵连坤借贷1000万元的普通债权人樊某某按此比例仅能收回20万元,将直接导致其巨额借款无法收回,面临着个人破产、家财散尽、债台高筑的悲苦境地。
“管理人及破产法庭认定重庆垫江公司优先受偿权近4000万元,直接损害了普通债权人利益,所认定的优先受偿权债权违法,给其他216名普通债权人带来了近4000万元的财产损失。”债权委员会成员在一份举报材料中表示。
据了解,针对文乾峰涉嫌伪造印章、虚假诉讼、诈骗等案,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自2020年11月份起多次向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案,但均被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在历经刑事复议、延长刑事复议期限、刑事复核、延长刑事复核程序历时近10个月之后,2021年9月13日,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向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并已被受理,目前尚未有明确结果。
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还介绍称,好智多公司还涉嫌通过造假的方式虚报职工债权。根据宜昌中院2021年11月26日公布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1857.84万元的其他债权分配中,位于第一顺序的劳动债权共有65人,合计金额406.67万元,100%清偿。
但据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提供的资料和《职工债权表》信息,合计虚报十几名员工,涉及金额127万余元。例如,闵连坤女儿刘晓玲,债权表显示欠付其工资6.33万元、应补个人社保1.42万元、经济补偿金1.04万元,共计8.78万元。但据介绍,刘晓玲并非公司员工,没有在公司上过一天班,存在明显虚报行为。
同时,根据《职工债权表》信息显示,好智多公司欠付李宏清工资6.24万元。但李宏清本人表示,其并非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员工,实为好智多生物科技园绿化工程施工方。邹家菊为宜昌某单位工作人员,也并非好智多公司员工,但显示欠付其9.29万元工资,和7931元经济补偿金,共计10.01万元。
破产清算程序疑存多项违规
在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代表看来,在好智多公司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程序严重不合法,所认定的债权存在严重造假,造成普通债权人巨额经济损失。其中,好智多公司和好智多酒业公司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公司,法律责任后果不同,将两个不同类型的企业合并破产清算,侵害了大多数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好智多公司是闵连坤个人独资企业,存在大量资金流向其个人账户,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不分,人格混同。有法学专家认为,法院将两公司合并破产的后果是,将原本只有25%左右破产清偿率的的酒业公司职工债权,列入科技公司共同破产后,债务清偿率提高到100%,闵连坤用于经营好智多科技公司的筹建款全部是向广大债权人的借款,因“职工”债权清偿率提高,给好智多科技公司借款的广大债权人债权受偿率相应就降低。
“好智多公司股东闵连坤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计后果高额举债,大量白条作账,公司评估资产2亿多元,外债却高达8亿多元,巨额财产去向不明。好智多公司股东申请破产,其目的是通过破产清算后,不用再偿还所借外债本金及利息。”债权委员会成员如此质疑称。
更重要的是,在好智多公司部分财产尚未处置且部分债权还在诉讼中的情况下,好智多公司管理人擅自与法院决定启动对房产和土地进行拍卖,以1.0738亿元的底价由政府公司拍得。
此外,原属于好智多公司的另一幅总面积162.36亩未建设用地被当地以土地闲置为由无偿收回,经变更土地性质后重新挂牌出让,2021年10月9日,该宗编号为P(2021)8号的土地再次被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底价3.94亿元竞得。
“在好智多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破产审计尚未完成就急于进行清算分配,且采取二次分配方式,并不符合程序要求。”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表示,在好智多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广大债权人曾积极引入外资,以盘活公司资产。比如,某公司曾提出投资5亿元进行资产重组,但由于管理人执行不力,重整方案未获通过,导致重组未获得成功,最终导致好智多公司案涉财产以1.0738亿元的底价被政府平台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公司收入囊中。
“由于人为原因,好智多公司在资产变卖过程中少卖了约4亿元。在未经债权人大会决定的情况下,好智多公司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仅获得2.0%债权清偿率,损失极为惨重。”好智多债权委员会成员称,希望相关部门强力介入,纠正好智多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一系列错误做法,停止违法破产程序,公司资产由债权人大会决定如何重组,以切实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合法财产,同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要充分保障债权人在重大财产处分中的决策权,提升债权人的程序参与度。债权人会议行使重大财产处分决定权是债权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体现,是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提升债权人参与度和获得感的重要途径,是监督管理人勤勉尽责、实现程序公正高效的有力措施。债务人重大财产处分涉及全体债权人清偿利益的实现方式及实现程度,影响破产程序进程,理应由债权人参与和决定,并由管理人执行债权人会议决议。(李锋 张文厉)